Published by wfoe01 on June 21, 2024 台灣公司在台灣Amazon註冊為賣家,銷售電子產品到美國問答 問:台灣公司在台灣Amazon註冊為賣家,銷售電子產品到美國,有哪些新規定?答:北卡羅來納州一般法規 130A-309.130 至 130A-309.142「廢棄電腦設備和電視管理」為北卡羅來納州制定了電子產品回收計劃,電腦製造商、電視製造商、零售商、地方和州政府以及消費者共同承擔責任。請參https://www.deq.nc.gov/about/divisions/waste-management/solid-waste-section/special-wastes-and-alternative-handling/electronics-management 問:對計算機設備製造及銷售商有何規定?答:北卡羅來納州一般法規 130A-309.134規定電腦設備製造商年度註冊透過e-CycleRegistration 系統完成並在初始註冊後90天內,電腦設備製造商應依回收等級及時間表繳納年度註冊費,才可進行銷售 問:電腦設備製造商應回收等級分為幾類?答:共有三類,一級回收計劃包含制定及推行回收計劃、流程及指定回收場所;二級回收計劃包含一級回收計劃及在人口最多的 10 個城市設置回收點;三級回收計劃包含一級回收計劃及除了人口最多的 10 個城市總計50個城市設置回收點 問:電腦設備製造商年度費用?每年7/1前繳交答: 初始年份 後續年份 一級:15,000 美元 一級:15,000 美元 二級:10,000 美元 二級:10,000 美元 三級:10,000 美元 […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