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mazon賣家(公司)
台灣公司在台灣Amazon註冊為賣家,銷售電子產品到美國問答
問:台灣公司在台灣Amazon註冊為賣家,銷售電子產品到美國,有哪些新規定?
答:北卡羅來納州一般法規 130A-309.130 至 130A-309.142「廢棄電腦設備和電視管理」為北卡羅來納州制定了電子產品回收計劃,電腦製造商、電視製造商、零售商、地方和州政府以及消費者共同承擔責任。請參https://www.deq.nc.gov/about/divisions/waste-management/solid-waste-section/special-wastes-and-alternative-handling/electronics-management
問:對計算機設備製造及銷售商有何規定?
答:北卡羅來納州一般法規 130A-309.134規定電腦設備製造商年度註冊透過e-CycleRegistration 系統完成並在初始註冊後90天內,電腦設備製造商應依回收等級及時間表繳納年度註冊費,才可進行銷售
問:電腦設備製造商應回收等級分為幾類?
答:共有三類,一級回收計劃包含制定及推行回收計劃、流程及指定回收場所;二級回收計劃包含一級回收計劃及在人口最多的 10 個城市設置回收點;三級回收計劃包含一級回收計劃及除了人口最多的 10 個城市總計50個城市設置回收點
問:電腦設備製造商年度費用?每年7/1前繳交
答:
初始年份 | 後續年份 |
一級:15,000 美元 | 一級:15,000 美元 |
二級:10,000 美元 | 二級:10,000 美元 |
三級:10,000 美元 | 三級:10,000 美元 |
問:電腦設備製造商除了註冊費及設置回收點,還有其他規定嗎
答:有,在註冊後90天內,所有電腦設備製造商必須提交電腦設備回收計劃,為消費者提供免費且合理且方便的回收。
同時在每年10月1日之前,電腦設備製造商應提交一份報告,說明上一財年(7月1日至6月30日)收集用於回收或再利用的所有電腦設備的總重量。
問:不進行註冊有什麼影響?
答:Amazon平台上銷售到北卡羅來納州電腦設備製造商已全數關閉,需提交註冊通過之回收計劃,才會開通銷售
問:美國其他各州銷售電腦設備還有哪些配套措施?
答:Amazon提供產品Protection Plan, 保固提供方可能為原電腦設備製造商,也可以為第三方保固
案例:
台灣公司在台灣Amazon註冊為賣家,銷售到美國,需在註冊時填寫W-8BEN-E表格,以利Amazon代徵SUT並付款給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
台灣公司有美國子公司註冊在加州
假設賣出1組Industrial AI PC, Fanless Desktop Computer NDiS B561-PoE-AIC Intel® Core™ Processor i5-12500TE 1.9-4.3GHz, Windows 10 IoT Value, 16G RAM, 128G SSD, 3 x LANs, PoE, 4xCOM RS232/422/485, 8xUSB3.2,價格 $1592
Amazon 提供消費者加購第三方Protection plan保固服務
台灣公司及美國子公司銷售收入/成本/費用/稅之比較
以下數據為估列 | 台灣公司 W-8BEN-E | 美國子公司(加州) |
收入 (含銷售稅7.25%) 1592 | 1592 | 1592 |
成本 (50%) 796 | -796 | (轉撥計價) |
費用 (FBA 12%) 191 | -191(確認是否為VAT發票) 透過Amazon發貨 | 自行或透過Amazon發貨 |
其他機構回收稅金 | -32 | -32 |
Protection保固 | (第三方提供) | 可由美國公司提供 |
金流 | 收入-費用1592-191匯回台灣 | 1592-轉撥計價成本+保固服務收入 |
所得稅 | 台灣20% | 聯邦21% |
California:
台灣公司資產超過6.1萬美元、薪資超過6.1萬美元、銷售額超過61萬美元,或任一項佔總額25%以上, 需交所得稅
美國子公司註冊州銷售額超過50萬美元,需申請seller permit
美國子公司銷售額超過10萬美元,200次,其他州需申請seller permit
問答集
主題:確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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